2025-09-28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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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,严肃财经纪律,特对财务工作管理作以下规定。
(一)实行财务统管,经费计划使用。
各项工作经费,包括政府下拨和补贴的工作经费、会费收入、利息收入、按有关规定提取的管理经费等,实行统揽统管、量入为出、节约使用,着力开源节流,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能。
(二)严格账目管理,努力控制支出。
工作经费支出,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,各项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原则,分设科目,合理支出。
(三)坚持报销标准,严格审批制度。
1、坚持“一支笔”审批制度,工作经费支出实行谁经办、谁报批,一事一报批,由秘书长审核,5000元以下报常务副会长审批;5000-20000元的须经会长同意由常务副会长签批执行;20000元以上的须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后由常务副会长签批执行。秘书长应当定期向主要会领导报告工作经费支出情况。
2、因工作需要向财务借款,不论数额多少,均应由秘书长报常务副会长审批签字。
3、严格差旅费报销标准。出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,坚持报销标准,超出部分不予报销。出差报销应及时,有借款的应冲抵借条。前账不清,后账不借。
(四)加强固定资产管理,严防资产流失。
现有固定资产,无论自购或接收的捐赠物资,均应登记入账管理,每年未组织一次清产核资工作,保证资产不流失。